我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十三五”期间,全市社会保险扩面451341人次。截至2020年底,全市养老保险滚存结余33.12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滚存结余23.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滚存结余9.32亿元。
着力实现更高层次社会保障。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为契机,深入推进全市企业社保扩面征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省级社保统筹顺利推进,社会保障层次逐年提高。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87084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10873人。
全面落实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积极落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工作,按政策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70元上调至每人每月103元。
积极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十三五”期间,累计对3152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398.88万元,为3062名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48.55万元,对1009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2603.07万元。
探索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制定《仙桃市关于解决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城区“三办一园”已参保缴费6423人,征缴保费2.4亿元,6423人开始领取待遇。(仙桃日报记者 尹立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