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营造包容有序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新方式,实施“4433”工作法,务求取得“双促双降”新成效。
推行“四项清单”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依照法定职权,制定公布本单位免处罚清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免强制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四项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并建立健全档案记录、信用惩戒管理等配套制度。
创新四种监管方式。多查合一,选取我市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涉及多部门检查的企业等,制作个性化联合检查表单,细化检查流程,减少检查次数。“留档观察”,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四新”经济企业,处罚前暂时留存执法卷宗档案,设置合理的执法“察看期”。推行积分减罚、抓差放优监管方式。
践行“三项承诺”。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觉晾晒包容审慎监管承诺。行政执法人员公开承诺采取说理式执法,激励市场主体及时自我纠错。各市场主体公开承诺在接受“四项清单”范围内的处理后,若再次出现同类违法现象,愿意接受顶格处罚。
实施“三项评估”。实施日常经营合规性评估制度,实施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实施风险评估制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记者 鹿丹丹 通讯员桑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