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仙桃市支行、市经信局联合印发《仙桃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市财政局依托省级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建立“政采贷”平台,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进线上“政采贷”业务开展。
方案对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基本原则、业务融资模式、参与主体及条件、主要业务流程、政策支持等进行了明确。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财政部门将主动与银行对接,着力搭建“银企”对接交流平台,为企业开辟一条融资“绿色通道”。金融机构将遵循“保本薄利,让利于企”的原则,对“政采贷”业务实行优惠利率政策,其中对“政采贷”线上业务给予中标(成交)企业的融资利率原则上比同期同类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低20%以上。(记者 张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