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山街道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文明创建、党建带群团建设等职责。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服务、文秘、信息、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研究制定街道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参与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培育和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负责人社、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协调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承担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汛、防火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4、经济服务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服务“三农”、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农机、交通运输、农经及其他涉农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与监督。
5、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参与城市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的生态环境、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旧房改造、房地产、物业等方面的宣传、监督、管理、服务和建筑安全等工作。组织实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配合做好城管执法工作。
6、社区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社区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监督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负责培训居民委员会主任和社区工作者。指导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组织社区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7、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8、街道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按规定和章程设立。
二、龙华山街道党工委、龙华山街道办事处设置3个直属事业单位。
1、龙华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龙华山街道政务服务中心、龙华山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助理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党建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及大数据应用等“一站式”服务,负责指导社区便民服务站做好各项便民服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城镇建设、农业农村、水利、农村经济经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事务、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党群服务方面涉及举报投诉的受理、办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龙华山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为助理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职责,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为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提供支撑。承担收集、上报涉及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问题。做好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应急管理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流动人口联合管理等工作。按照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的要求,指导社区工作者开展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龙华山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辖区内综合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并承担相关工作。按照授权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工作,依法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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