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已全部启动。为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提出“十严禁”的换届纪律规定。
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
换届风气好坏,关系换届成败。全市各地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始终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摆在重要位置,以严明纪律和清风正气为换届工作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