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身体恢复得不错,多亏了医疗救助政策,大大减轻了家里的经济压力。”6月9日,彭场镇居民彭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今他已重返工作岗位,生活重回正轨,谈起去年突发重病带来的困境,他仍感慨不已。
彭先生一家四口人,此前他长期在武汉务工,参加当地职工医保,妻子留在仙桃照料孩子,一家人生活安稳。去年8月底,他突发主动脉夹层急症,紧急送往湖北省人民医院救治。此次治疗累计医疗费用超34万元,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仍高达9.2万元。高额医药费让这个普通家庭不堪重负,加之收入中断,全家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在村干部的宣传帮助下,彭先生了解到我市特困人员、孤儿、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四类救助对象”,可纳入依申请救助政策帮扶范围。他逐级提出申请,今年2月被民政部门认定为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当月向市民之家医保窗口提交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出院证明、医疗发票等材料,填写依申请救助申请表。
按照依申请救助政策规定,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前12个月内产生的住院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超出1万元的部分,按65%比例给予一次性救助,单次救助最高限额5万元。经核算,彭先生可享受的救助金额已达政策上限,医保部门一次性拨付救助金5万元。
一次性救助落地后,帮扶并未中断。市医保局救助科负责人张超介绍,彭先生后续产生的门诊慢性病、单独支付药品及住院等费用,还可享受常态化医疗救助报销。由于彭先生参保、就医均在武汉,无法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我市已为其落实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他可先在武汉完成医保结算,再返回仙桃办理救助报销,切实减轻长期治疗带来的经济压力。
据张超介绍,目前我市医疗救助工作实行自主申请、主动筛查两种工作模式。一方面,困难群众可通过村(社区)自主申报,经认定“四类救助对象”后,享受相应救助政策;另一方面,市医保局每月筛查全市参保居民中产生大额住院费用的人员名单,推送至民政及农业农村部门。相关部门将依据标准开展“四类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截至2026年5月底,全市已有131人享受依申请救助,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04.62万元。“依托依申请救助、常态化医疗救助等政策举措,我们全力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让医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温暖民心。”张超说。(记者 汪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