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7分!”7月1日,查到中考成绩后,我市初中毕业生小亮(化名)高兴之余,第一时间给市人民法院寄出一封感谢信,感谢帮助过他的法官尹玲玲和执行工作人员。
生活的打击曾让小亮备受重压。6年前他的父母离异,去年4月父亲又因病去世。
其实,离世的父亲留下了一份保障,他在与小亮的母亲离婚时约定,自愿将案涉房屋中属于自己的产权份额赠与婚生子小亮,并承担该房屋剩余全部银行贷款。但由于其生前未立遗嘱,遗产继承涉及父母、再婚妻子李某、小亮等多名第一顺位继承人。
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和其他遗产继承过程中,小亮的伯伯跑遍司法调解、公证处,仍被告知:尽管其父母离婚协议对房屋归属进行了协商,但不动产的权属以登记为准,如需变更登记还须通过司法文书确认权属。去年12月,在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指引下,小亮将案件诉至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三名被告配合履行房屋过户义务,并分割父亲名下的两辆车。
时任市人民法院沙湖法庭负责人的尹玲玲考虑到案件的三名被告人——小亮的爷爷奶奶、继母李某常年居住在浙江,往返仙桃参与庭审极为不便,且小亮中考在即,家事纠纷带来的心理压力极易影响复习备考,遂通过老人的长子向他们释法明理,并做李某的工作,三名被告人最终表示同意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主动向法院提交了放弃相应遗产的书面说明。
案件生效后,家人携小亮向承办法官尹玲玲送上一面锦旗,称赞她是“人民的好法官”。
因三名被告均无法返回仙桃办理过户手续,小亮又向市人民法院申请了执行。今年5月,执行工作顺利完成,登记在张某名下50%的房屋产权份额及两辆车顺利过户至小亮名下。未来成长和学业的经济支撑有了,盘旋在这个未成年人心头的忧愁淡了。
“这段经历让我们家属真切感受到,人民法院不是冰冷的程序机关,是真真正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地方……”在感谢信中,小亮再次对承办法官、执行工作人员兼顾法理与温情、暖心高效的司法服务表示由衷感谢。
“收过不少感谢信和锦旗,但这份特别的‘喜报’最暖心。”尹玲玲感慨道。
据了解,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凡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民事案件,在流程指导、办案时长、执行等方面都更加温情细致、顺畅高效。(记者 邓一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