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10月15日至10月21日,市检察院公诉部未检组负责人周彩虹联合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干警一行四人,赴河南省开封市对一起未成年人诈骗案进行了系统的社会调查,为案件的办理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吴某的帮教,提供了更客观详实的材料。
短短的四天时间里,调查组一行日夜兼程、风尘仆仆,先后前往吴某所在居住地、村委会、派出所、学校进行了实地调查,对其日常品格、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有了更具体、更直观真实的了解,并综合分析了吴某犯罪背后的原因。
本案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吴某只有16岁,其家庭条件较为艰苦,父母忙于生计且性格内敛,缺乏与他的有效沟通。吴某平时是一个非常懂事、有礼貌的人,见到邻居会主动打招呼,经常帮家人分担农活,但是受家庭环境及其父母的影响,性格十分内向,在高中文理分科后,巨大的学习压力让尚处叛逆期的他慢慢产生了厌学情绪,持久的情绪压抑及尚未成熟的心智使得他决定辍学挣钱,以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遗憾的是,涉世未深的吴某法律意识淡薄,遭人蒙蔽,不幸走上了利用网络实施电信诈骗犯罪的道路。
在走访调查和本案办理的整个过程中,检察干警和公安干警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尽力用心宣传、教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长,希望他们在认识法律的“严肃”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情”,从案件中真正得到警示,获得成长。
吴某的家人对仙桃检察干警和公安民警的帮助教育表示万分感谢,决心认真配合工作,也希望司法机关能给其儿子吴某一次人生的转折机会,使其不要成为社会的“包袱”,而是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