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仙桃市委书记胡玖明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仙桃,必须要把全面提升法治素养作为最根本、最基础、最突出的任务来抓,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为建设水乡田园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全面提升“关键少数”的尊法意识
推进依法治市,首先要抓“关键的少数”,强化领导干部的尊法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在法治仙桃建设中发挥好关键的引领带动作用。
一是依法决策防失误。法治社会中的决策过程,理应法律把关于前,实践检验于中,追责问责于后。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就不能主观地靠经验决策、靠拍脑袋决策,必须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想问题作决策,在重大决策上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把依法治市的“第一颗扣子扣好”,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努力避免因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这既是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二是依法行权防失控。权责法定,权依法行。领导干部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但这个权力不是个人的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不是无限的而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一定要正确对待权力,把握好权力边界,依法按照权限和程序办事。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把握好“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自觉在法律约束下用权,在制度笼子里用权,真正做到用权不谋私,有权不任性。
三是依法自律防失义。义利的权衡取舍,对每个人都是巨大考验。这些年查处的腐败分子,无一例外都是从无视、践踏党纪国法开始犯罪的。法律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和底线。各级领导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对法律心存敬畏,对权力心存敬重,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按照法律规范行事,守住底线谨慎从事,不碰“红线”,不越“雷池”。
四是依法监督防失效。没有监督的信任是放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不允许存在不受监督的组织和个人。要健全完善党内、人大、司法和社会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前移到哪里,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良好法治秩序。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转变观念,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主动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
二、全员培育人民群众的信法意识
建设法治仙桃,关键要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让守法成为全民行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仙桃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信仰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浓厚氛围。
一要坚守正道。坚守正道,就是要遵纪守法、依法致富,这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基石。人的心中如果没有正道,就会走上“歪道”,不仅对自身成长形成致命危害,而且对家庭社会形成重大伤害。“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一定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市场法则和市场秩序,遵循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行为准则,靠勤劳致富、靠知识致富、靠科技致富。
二要广行大道。广行大道,就是要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近年来,广大群众的法治理念、法律意识得到普遍提高,但“信访信闹不信法”的非法治观念,仍然在很多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一些非法治行为仍然时有发生。我们务必要从思想上、制度上、文化上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相信法治力量,理性合法表达正当利益诉求。同时,畅通依法化解矛盾的渠道,严格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解决好群众的正当利益诉求。
三要力求公道。力求公道,就是要牢固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公民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基本的权利,同时还明确了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但由于我国法治建设的相对滞后,广大群众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还比较淡薄,只讲权利、不讲义务的现象还比较普遍。我们要下大气力抓好公民法治观念教育,让广大群众知晓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义务,离开义务追求权利,或者离开权利强调义务的行为,都有悖法治社会建设宗旨。
四要崇尚厚道。崇尚厚道,就是要依法理性看待社会热点、表达社会关切,不能一谣就听、一煽就动、一闹就跟。社会发展总会有一些热点焦点和突发事件,尤其是在自媒体时代,网络舆论、网上炒作越来越频繁。“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我们要用法治思维的方式,及时公布真相,不要隐瞒遮掩,欲盖弥彰。同时,要引导群众冷静观察、理性分析,不为流言所动,不随情绪起舞,不要偏听偏信。
三、全力增强社会整体的护法意识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律的尊严需要全社会来维护。要牢固树立全民护法意识,坚决捍卫法律尊严,深入推进公正司法,以公平公正彰显法律的威严。
一是加强制度创新。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主要起保障作用。失去制度,就等于失去理性;失去制度约束的权力,犹如野马脱缰。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仙桃,一定要牢牢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长远之举、战略之举,彻底纠正一切与法治建设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坚持从制度层面治理源头、堵塞漏洞。
二是保障公平正义。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职务高低,无论职业、民族、宗教,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产生,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强化司法为民。社会主义法律体现的是人民意志,法为民所用是不破的真理。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切实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司法救济力度,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执法司法中感到温暖、感受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