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要求,拟于12月30日开展“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并传达学习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主要精神。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在市残联6楼会议室开展活动。
二、参加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
三、活动主题及内容
12月份“党员固定活动日”主题是:“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
活动内容包括:
1、重温入党誓词;
2、缴纳12月份党费;
3、集体诵读党章(《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至《第十一章》第五十三条);
4、党支部书记领学11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中共中央发出通知,部署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关于做好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的通知》,并组织党员开展讨论。
5、集中传达学习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主要精神,重点学习胡玖明同志在中国共产党仙桃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并开展讨论。
6、开展组织生活会前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活动,为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作好准备。
四、有关要求
严格按照要求组织活动,制定全年“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计划,每次活动做到有布置、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总结。党组要高度重视,党组织是“党员固定活动日”责任主体,要认真准备,提前向党员下发通知,确定参加活动人数,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参加活动。严格执行党员签到制度,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整理活动资料,将活动开展情况和需要公开的内容7日内在网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