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省政府、省民政厅文件精神落实到位,仙桃市社会救助局把全市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列为重点工作,三大举措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认定。召开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工作专题会议,对原有人员进行身份再认定的同时,将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建立一人一卡专门台账。
二是科学制定救助供养标准。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确定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1.5倍;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分档确定,以满足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必要照料、急病治疗等需求。
三是大力开展“平安工程”“冬暖工程”建设。以两项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改造硬件环境强化管理服务软实力的提升。同时,加大资金管理使用、安全生产等监管力度,确保救助供养实效。(市社会救助局 彭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