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仙桃城区一老汉光某驾驶一辆无牌二轮红色弯梁摩托车,行至复州大道与汉江路交叉路口时,被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拦停检查,光某因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的处罚。这也是该支队近期整治违法摩托车的又一战果。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压降涉摩交通事故,仙桃交警在辖区开展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期间,民警们在城区主要道路、农村道路及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严查摩托车无牌无证驾驶、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5月7日上午,六大队在辖区321省道彭场段查处摩托车,发现一青年男子驾驶摩托车没有戴安全头盔,当即将其拦停,检查证件。当时该男子李某没有携带驾驶证,但经网上查询,发现李某有D类驾驶证。民警向李某宣讲了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危险性,劝导其要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珍惜生命,同时告诉李某可以携带安全头盔,到大队接受从轻处理。
当日上午,一大队民警也在桃源大道汉江酒店路口开展摩托车整治,在检查一辆二轮摩托车时,发现驾驶人田某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将田某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处理。经网上查询核实,田某确实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民警已依法对田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的处罚。
研究证实,骑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可分别使头部受伤、颅脑损伤的几率减少63%、88%。头盔,对于摩托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重要的一道安全防线。据统计,绝大多数与摩托车有关的死亡事故,都和没有戴安全头盔相关。因此,仙桃交警提醒市民骑乘摩托车,一定记得佩戴安全头盔。另外,驾驶摩托车时,需要经过系统的培训和学习,在领取了相应的驾驶证之后才能够上路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