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仙桃市民政局向市慈善总会颁发了新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及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与以往不同的是,新颁发的法人登记证书上,在显要位置明确标注了“慈善组织”字样,这标志着自2016年9月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后,慈善总会成为我市首个被认定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
仙桃市慈善总会自成立以来,在推动经常性捐助活动的开展,改善和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打造了“劲牌慈善阳光班”、“特殊留守儿童关爱救助”等系列慈善品牌项目,开展了“慈善一日捐”、“抗震救灾慈善募捐”等家户喻晓的慈善活动,设立了“沔商爱心基金”、“爱尔慈善光明基金”等慈善冠名基金。2014年度获中华慈善总会“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2015年被仙桃市民政局评定为5A级社会组织。
多年来,仙桃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公益类社会组织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鼓励支持与强化监管并重,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积极引导慈善组织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仙桃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圣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