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主体责任,近日,市环保局由局主要领导带队组成四个专班,采取查阅资料及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45家企业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认真排查。
经排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整体良好,但存在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针对性不强、应急池及应急围堰等设施不够规范、危废处置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不完善和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质储备不足等环境安全隐患。
基于此,市环保局向企业进一步明确了环保部2016年12月发布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督促企业根据隐患的分级原则、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等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隐患分级标准,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分片交办,安排监察人员逐一督促企业整改,确保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保障我市环境安全。(记者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