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仙桃市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的通知》,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主管部门职责、落实文物使用单位责任、建立文物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四个方面对全面推进全市的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机制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此前,副市长曾伟昕代表市政府已与全市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所在的沔城、郭河、张沟、通海口、杨林尾、剅河等6个镇的镇政府签订了《二〇一六年度仙桃市文物安全保护目标责任书》,以上各镇政府与省保所在地的村委会签订了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市文物管理所与文物管护员签订了《二〇一六年度仙桃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管护协议书》,从而建立了市、镇、村三级文物安全责任体系。
下一步,我所还将进一步完善文物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强化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制的监督落实工作,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一处一策”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