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仙桃市总工会与市法院联合调解的“张某、刘某等15人与某医用产品生产公司劳动争议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该案中,张某、刘某等15人长期在某医用产品生产公司工作。2022年初,公司将业务整体搬迁至外地,并以工厂装修为由,通知15人“被优化”、回家待岗,此后一直未通知返岗。15名劳动者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分别诉至法院,主张双倍经济赔偿金。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考虑到涉及多名劳动者,为妥善化解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托“工会+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委托市总工会组织开展调解。收到委托后,市总工会调解员按照“示范调解、批量化解”思路,一方面全面研读案卷,精准掌握核心信息;另一方面主动对接双方当事人,系统梳理劳动者工资结算、劳动合同状态、社保缴纳等关键情况和核心诉求。
经核实,该医用产品生产公司自2022年3月起处于半停工状态,15名劳动者也未持续在岗履职。公司主张劳动者停工后已在其他单位兼职,劳动关系实际已中断,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待岗工资;劳动者则认为公司未正式解除劳动合同,自身始终等候复产通知,理应获得相应补偿与薪资。
因劳动者人数多、离职后分散各地,线下调解时间难以统一,调解员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视频功能,搭建线上调解会场。调解员选取2名诉求符合法律规定、欠薪金额核算清晰的劳动者启动示范调解。针对待岗工资与经济补偿金数额分歧,调解员结合工作年限、岗位类型等因素,提出按比例确定赔付金额的方案,并双向劝解。经多轮协商,2名劳动者认可该方案,调解员随即督促公司在三日内完成薪资兑付。
此后,调解员根据其余13名劳动者岗位性质、工龄长短、薪资标准等差异化情况,制定针对性调解方案,分批次、分组别沟通磋商。最终,该公司分别与15人达成调解协议,支付赔偿金合计27万余元。(记者 陈亚东 通讯员 杜俞)
